甬保协〔2020〕4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考核评估的通知》(浙保协〔2020〕57号)要求,经保安服务公司申报和市保安协会初审推荐,省保安协会将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10日对各市保安协会推荐的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现场复评。现将《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对全省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对象进行现场复评的通知》(浙保协〔202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考核评估推荐单位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各公司复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对全省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对象进行现场复评的通知
宁波市保安协会
2020年12月7日
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对全省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对象进行现场复评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