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保协〔202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确保《宁波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4号)中相关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及时落地,市人才社保局、市财政局于2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用工保障四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四项补贴发放的具体注意事项,特转发给你们,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申报。
附件:《用工保障四项补贴发放的具体注意事项》
宁波市保安协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