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保协〔2024〕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市保安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本会决定对2023年度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保安员以及通讯员进行评审及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内容
评审对象包括各会员单位、在岗保安员以及保安服务企业通讯员。评审内容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对于会员单位:重点评估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提升、队伍建设与培训、行业贡献与创新实践等。
2、对于在岗保安员:着重评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态度与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治安的实际成效等。
3、对于保安服务企业通讯员:主要评审2023年度撰稿数量及各级媒体稿件发表数量等。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2023年度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明确如下:
1. 评审程序:
1.1自评阶段,各会员单位需对照《2023年度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年度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度优秀(先进)保安员评比实施细则》及《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工作。
1.2整理相关台账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先进)保安员和优秀通讯员候选人。
2. 材料提交: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4年1月22日之前,将完整的电子台账材料发送至宁波市保安协会指定邮箱(nbbaxh@163.com)。
3. 评审小组初评:
3.1宁波市保安协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
3.2结合实地考察情况,确定初评结果。
4. 复评:
将评审小组初评的结果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复评。
5. 公示与反馈:
5.1复评结果将在宁波市保安协会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保安协会提出,协会将进行核实并处理。
6. 最终确定与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宁波市保安协会将正式发文确定获奖名单.
7. 时间安排:
7.1自评阶段和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
7.2初评时间:2024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
7.3公示时间:202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
7.4最终确定与表彰:2024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执行,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期待各单位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参与、互相学习,共同提升宁波市保安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
三、表彰奖励
1、对荣获“优秀保安服务公司会员单位”称号的会员单位,将颁发牌匾,同时优先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各类评选活动。
2、对荣获“优秀(先进)保安员”称号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3、对在撰写稿件数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保安服务企业通讯员,将评选为“优秀通讯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工作要求
1、此次评审及表彰活动是对各会员单位一年工作成果的全面检验,因此,要求所有会员单位必须参与年度评审,不得放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评工作,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积极推荐本单位的优秀保安员和通讯员候选人,展现单位的最佳形象与实力。
2、在推进评审及表彰活动过程中,各会员单位需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安排执行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或寻求协助,请及时与本会联系沟通,我们将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3、本会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我们坚决打击任何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评审工作的完善与提升。
附件1:2023年度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年度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2023年度宁波市优秀(先进)保安员评比实施细则
附件3:宁波市保安服务企业优秀通讯员评选实施细则
宁波市保安协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1:2023年度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年度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2023年度宁波市优秀(先进)保安员评比实施细则
附件3:宁波市保安服务企业优秀通讯员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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